尚福林:推动证券公司创新不是“权宜之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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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5日10:58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8月25日电(记者徐松)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24日鼓励各证券公司抓住推进创新发展的良好机遇,做优做强。他说,推动证券公司创新不是一个权宜性的临时工作,而是一个长期的持续的工作。尚福林在此间举行的证券公司创新发展研讨会上说,创新是实现证券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原动力,在中国这样一个处于经济转轨时期的新兴资本市场上,创新对行业的发展更为重要。证券公司是中国资本市场的重要中介机构,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离不开一支充满创新活力的高质量证券经营机构队伍。
尚福林说,证券公司人才汇聚、反应灵敏,是证券市场创新最重要、最具活力的主体,应在能力所及的范围内开展创新活动,创新业务的规模应与风险控制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和业务发展需要提出的具体创新方案,包含风险评估、内控措施、风险准备的预案,以及接受监管的制度安排等。 尚福林表示,证监会将通过创新试点工作的不断推进,促进证券公司在完善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守法合规经营的基础上,拓展业务空间,以推动证券业的规范与发展。尚福林表示,今后证监会将把推进证券业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推进证券机构监管的改革措施在试点证券公司中试行,对其有关申请事项,优先受理,简化相关程序。支持试点证券公司在业务拓展、组织管理等方面主动提出试点方案,积极开展证券业务创新,探索证券业务创新发展的经验。把经试点证明成熟的业务做法、产品创新方案和经营管理改革措施在证券业内推广实施。 尚福林还表示,推进证券公司创新试点工作仅仅是一个起步,证监会将在实践的基础上,持续开展有利于创新发展的监管创新。他透露,证监会下一步还将根据各证券公司的风险程度、内控水准、财务实力、合规状况等逐步实施分类监管、区别对待的办法,增强各证券公司加快规范的压力和动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