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负成校长"分内事"上海制订《中小学校长守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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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5日12:47 新华网 | |||||||||
昨天,市教委印发本市第一个《中小学校长守则》(试行),为校长办学行为立规矩,要求校长做到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有效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据悉,制订《中小学校长守则》是本市加强校长队伍专业化建设的重要举措,以规范校长办学行为,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市教委要求各区县结合区域特点将守则细化,出台操作
守则共分八条,对校长办学方针、职责和个人修养提出了原则性要求:明确要求校长办学要以学生为本,德育为先;有效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重视思想品德教育、人文素养提高、心理素质培养,使学生学会做人;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和教师专业素质的提高,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全面推进课程教材改革,争创社会信任的学校品牌。 在办学行为上,校长要依法治校,以德立校,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法规管理学校,建章立制;管理民主,校务公开,认真履行校长负责制,主动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维护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在个人修养上,校长应做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公正、公平、诚信待人;合情、合理、合法处事。(记者金柯) 相关:(来源:解放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