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刹教育乱收费歪风 粤督查行动将开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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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5日16:11 新华网 | |||||||||
昨日,笔者从省教育厅获悉,秋季开学后,省教育厅、省政府纠风办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教育收费行为进行督查,严肃查处顶风违纪案件。开学后8项督查重点 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收费的;高等学校违反规定向学生收取赞助费、扩招费、转专业费、建校费等费用的;不按规定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中小学违反规定将赞助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和违规招收“择校生”的;国家和省明
今年,省教育厅和省政府纠风办等部门认真贯彻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将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纠风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投入多管齐下,教育乱收费投诉大为减少。 我省先后颁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小学收费“一费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系列文件,进一步明确“一费制”的内容和界线,规范“一费制”以外的收费行为,要求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严格执行“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由于各级各有关部门工作扎实,群众对“一费制”了解并表示满意(含基本满意)的达80%以上。 今年3月,省教育厅还与省纠风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新闻出版局、省农业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广东省2004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小学校坚持实施“五统一”:即统一实行亮证收费(中小学收费许可证)、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统一实行学生持册交费登记、统一实行中小学教育收费公示、统一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等制度。 上半年,全省各地共组织617个检查组检查了6852所小学和2393所中学,受检学校占在本辖区学校总数的30%以上。化州吴川侵占学校经费 据查,一些财政部门对每学期学校收取的学杂费上缴后,未能按时足额返拨给原学校,截留、平调、挪用、挤占等现象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加剧了学校经费紧张状况。化州市教育局违规设立“账外账”,挤占学杂费用于平衡预算、补充办公经费等,茂名市纪委、监察局给予9名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党员干部党、政纪处分。吴川市教育局及原17个镇(街)教办挪用、挤占、挥霍巨额教育资金,湛江市纪委、监察局给予15名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党员干部党、政纪处分。珠海市四学校违规补课 仍有一些部门和学校违反“一费制”规定,擅自立项和超范围、超标准收费,增加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例如一些学校违规设立自行车保管费、空调使用费、补课费、晚修费、电风扇费、电脑费、桌椅费、期末考试费、报刊杂志费、毕业证费等。珠海市市二中、市三中、拱北中学和平沙一中等四所学校违规进行补课和设立所谓的“培优班”、“补差班”,向学生额外收取费用等,受到了珠海市教育纪工委严肃处理。有的地方搭车收费 部分城市义务教育阶段的一些小学和初中与招生挂钩或以“借读择校”收取赞助费等乱收费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仍存在借教育收费平台向学生“搭车收费”的现象。有些地方不同程度存在保险公司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取保险费现象,一些部门强制学校和学生订阅报刊杂志等。 个别高校巧立名目变相乱收费,如向在校学生收取校外教学点管理费、学籍管理费、转专业费、就业服务费和各种押金、滞纳金等。 (梅志清胡键南卫 德华)(来源:南方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