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投诉室”设到朝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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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6日01:03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消费者在市场内遇到消费争议或纠纷,不一定非投诉到消协或工商部门,可直接到市场内的“消费者投诉室”寻求解决,在第一时间解决问题,使消费者投诉消化在市场内部。记者昨天从朝阳区工商分局获悉,朝阳区已有20家市场设立了“消费者投诉室”。 朝阳区已对辖区内的超市、商场、有形市场的负责人及调解员等150多名“消费者投诉调解室”的调解员进行了法规培训,共有42名调解员通过考试取得了朝阳工商分局颁发的聘
作者:邱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