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变性人状告医院,要求将手术进行到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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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6日01:05 华夏时报 | |||||||||
变性手术意外中断前天下午2点40分,身着长裙、披着红色短褂,完全一副女人模样的山东男子高婷婷在委托代理人———南京秦淮区中华门法律服务所主任孙国根的陪同下,来到秦淮区人民法院的立案庭。记者从高婷婷的起诉状中大致了解到纠纷的原委,据他诉称,2004年6月7日,他与被告南京东方医院签订协议书,东方医院免费为他做变性手术,他为此付出的代价之一就是配合医院接受媒体采访,保证医院的独家报道权。
6月17日,他按照医院的安排,参加了医院组织的新闻发布会,南京诸多媒体参加并作了报道,国内很多网站也予以转载,因此他这个变性手术在全国引起了很大反响。但是医院除为他做了鼻子整形和激光脱胡须手术外,对于其他项目的手术却一拖再拖,没有及时做。 8月18日,东方医院的办公室主任代表医院通知他,因种种原因,不再为他做变性手术了,并在当天就不再让他住在医院。为此,他要求东方医院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尽快为他做变性手术。 医院宣称出于慎重就变性手术意外中断的原因,东方医院企划部的束一键经理告诉记者:“没有合法的手续,我们实在不敢做这个变性手术,高婷婷在7月份回了一次山东老家,就是为了办理这些手续。”束一键说:“他的证明大部分都是当地村委会开的,我们也没有核实,所以很难立马给他做手术,没想到他这么着急,都已经闹上法院了。” 束一键实在想不通高婷婷何以做出这样的举动:“我们始终没有表示过要终止高婷婷的变性手术,目前进行这个手术主要是缺乏相应的证明,我们绝不做不合法的手术。如果证明齐全并经过核实,我们将继续这个手术。” 随后,记者在高婷婷的户籍资料中发现,今年30岁的他有个与之同龄的老婆,以及一对5岁的双胞胎女儿。在问及将来变性手术成功后他将如何面对妻子时,高婷婷说,如果妻子与他合不来,可以离婚,至于两个小孩,他可以和妻子各养一个。据《现代快报》原作者:来源:华夏时报共有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