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西城公务接待餐禁止备烟酒 领导标准1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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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6日02:37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侯艳 通讯员刘英侠)昨天,西城区政府出台首个公务接待用餐标准,规定领导对外接待用餐标准按每人100元、随行工作人员每人60元安排,并禁止备烟酒。 西城区政府规定,该区所属各单位公务用餐实行相对定点制。区政府指定的定点饭店为顺成饭店和淮扬春饭店,由上述饭店指定专人负责、按标准备餐。接待用餐实行专人签单制,西城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纪委机关指定一名领导成员安排接待用餐,
新规定中,接待用餐结算实行审核制,定点饭店按月或季度汇总各部门消费清单上报区政府办主任,主任审核后报区长批示。西城区财政局根据主任审核后的用餐款额,将用餐费用统一划拨到定点饭店。西城区财政局在核拨用餐款时只承认指定人签字,若指定人因故不能到场签字时可委托他人代签,但事后指定人要补办签字手续。对违反上述新规定的单位,西城区财政局一律不予审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