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自动转存”应无次数限制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6日02:38 京华时报

  作者: 王秋实来源:

  本报讯昨天,中消协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办理储蓄业务时需要注意银行定期存单上的“自动转存”条款,问清转存次数,以免利息损失或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据消费者蔡先生反映,他于2001年在银行办理定期存款,存单上标明“自动转存”的
手机聚焦中国军团战况 用UC免费发450条短信
大型休闲游戏燃烧战车 盛夏靓丽风景线
选项。2004年3月,当蔡先生到银行提款时(已超过该笔定期存款的存款期限)被告知:“自动转存”指的是“再自动转存一次”,其后即按照活期利率计息。银行方面对此解释为:自动转存的次数为一次,是该行的内部规定和惯例。

  中消协认为,定期存单上的“自动转存”条款,属于银行方面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格式条款。由于自动转存次数限制的不同,涉及到按不同利率计算利息的问题,不仅直接影响消费者的经济利益,对于银行的合同义务也是一种限制,即:将超过原存款期限的期间一律按定期利率计息的义务,限制为仅按定期利率计息一次,剩余期间均按活期利率计息的义务。对此,银行有义务向储户予以说明。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千张即时奥运图片报道
窦文涛侃奥运(视频)
奥运场馆瘦身风波
高校招生现丑闻
机动车负全责遭质疑
北京地铁美食全攻略
二手车估价与交易平台
出国办护照完全攻略
新浪连载:70派私人史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