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征集短信和物业霸王条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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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6日02:38 京华时报 | |||||||||
作者: 王秋实来源: 本报讯昨天,中消协发布消息,下一阶段对服务行业的点评重点将是短信和物业服务,凡是遭遇过上述两方面不平等格式条款和显失公平的行业惯例的消费者,都可向中消协举报。
据介绍,信息产业部今年4月15日发布了《关于规范短信息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经营者在提供包月类、订阅类短信服务时,必须事先向用户请求确认,而且必须标明收费标准等。此外,于去年9月起实施的《物业管理条例》确定了一系列重要的物业管理制度。 中消协希望消费者在运用上面两项条例保护自身利益的同时,如果发现身边有下列情况之一,可向中消协举报:一、今年4月15日后,违反《关于规范短信息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利用不平等格式条款设置短信圈套的行为;新制订的短信服务条款显失公平的;二、去年9月1日前已经制订的物业合同、管理公约,其内容违反《物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但依然沿用至今的;三、去年9月1日后新制订的物业合同、管理公约违反《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或存在不平等格式条款的。 消费者来信投诉可寄:北京广安门外大街248号机械大厦11层中国消费者协会格式条款点评组收;邮编:100055;联系电话:(010)632894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