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病请到定点医院 权威人士解答医保要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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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6日03:14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史永庆实习生任明勇敖姗)昨天,记者从市劳动局获悉,截至7月底,今年我市各区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已经达到155万人。 截至今年7月,我市所有区县均实施了基本医疗保险,为满足参保人的就医、购药需要,全市范围内共指定了1006家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和365家定点药店。
昨日,记者就市民参保后如何选择住院、看病、买药等问题,采访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负责人。 记者:参保后,如何看普通门诊? 负责人:参保人在门诊看病,首先应根据自己的病情合理选择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医,并带上《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证》和医保磁卡,以及在各定点医疗机构通用的《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病历》,其它就医程序和未参保以前一样。医生开处方时,参保人应提醒医生开医保专用处方。 就医后,参保人员可以在医院药房取药,也可以持定点医疗机构医生开具的处方,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参保人员可用医保磁卡上的资金刷卡支付,磁卡上的资金不足时,由本人用现金与医院(或药店)结清。 记者:遇到急诊怎么看病? 负责人:突发急病时,如危重急症须抢救治疗的,到距离最近的医疗机构就医,病情稍稳定后,转入定点医疗机构。 记者:住院手续如何办理?住院医疗费用怎样结算? 负责人:参保人员因病住院,凭医生开具的住院单、医保证和医保卡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住院手续。 参保人员在办理入院手续时需交纳预付金,预付金主要是用来支付住院费用中,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参保人员办理出院结账时,只需结清本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直接划账到医院。 记者:参保人员如何使用医保卡在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就医、购药结算? 负责人:在就医购药结算时,参保人员应首先出示医保证或特病证,将医保卡交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经办人核对参保人身份无误后输入密码,结清相关费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