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法律修改约束政府权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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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6日05:42 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公路法、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拍卖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渔业法、种子法和学位条例的修正案草案已提交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认为,这意味着中国进一步通过法律修改约束政府权力。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院长郑功成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说,此次对九部法律的修改实际上是进一步通过法律的修改来约束政府权力,淡化行政审批,这与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是一致的。 他说,以往立法多是由职能部门起草,往往带有部门色彩,实际上存在着通过立法来强化部门利益的现象。这次修订将淡化行政部门的审批权限,从立法上对行政权力加以约束。 林强委员说,修改九部法律,就是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法7月1日开始实施,一些省级人大常委会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对于地方制定的法规进行清理。其中有一个原则,如果大法中有与行政许可法不一致的条款,要由全国人大抓紧进行修订。因此,这次对九部法律的修改,就为地方人大进一步清理地方性法规,提供了依据,有利于进一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据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