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掀起有毒食品追究风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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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6日06:42 都市快报 | |||||||||
都市快报讯 乐清商贩王高义现在遇到真正的麻烦了。 他的生意曾在2002年被查处———2002年7月至9月,他为了让出售的鸭舌色泽好、存放时间延长,加工时放入大量致癌物亚硝酸盐,被乐清市卫生监督部门查获。交了罚款,以为就此了事。但到今年5月,乐清市检察院在查询卫生局近两年行政处罚案件时,认为王的行为已涉嫌犯罪,建议移送公安机关立案。7月27日,他被批准逮捕,并于昨天被乐清检察院
这场对毒食品制售者的追究风暴始于今年5月。王高义是被起诉的第一人,接下来,还有10人因涉及有毒有害食品案件,将被陆续起诉。 生产销售有毒食品者,以往大多只被处以行政处罚。其实其中一些情节恶劣的,已触犯法律。有案不立、以罚代刑使很多不法商贩认为,即使被查,最多也是罚款、没收。处罚轻、利益大,不良商贩的胆子越来越大。毒鱼鲞、毒虾仁、毒大米、毒笋干……“毒”字头食品一再出现。 浙江的检察官决定主动介入,开展有毒有害食品案立案监督专项行动。最近数月,他们查阅了工商、卫生、食品监督等部门的处罚记录,发现涉嫌犯罪的案件,不管是否受过行政处罚,都继续追究刑事责任。新闻媒体成了案件线索的主要来源。浙江省检察院统计,截至8月24日,已立案监督的这11件“有毒有害食品案”中,近一半线索来自新闻媒体。如温岭生产2904公斤有毒虾仁的潘云绕、包爱华,就是在当地电视台曝光后,检察院发现并提起公诉的。这些案件中,除了在鸭舌中添加亚硝酸盐,还有碱性玫瑰精、工业用保险粉等,被分别掺入了虾仁、笋干等。这些添加剂都有致癌,危害心、肺健康等毒副作用。此外,还发现了销售变质食品的行为。三门县粮食公司从上海低价购入489吨严重霉变的粳谷,在加工成大米后,销给当地及周边县的酒厂。7月27日,在检察院监督下,当地警方已对此案立案侦查。 (记者吕明合通讯员范跃红 都市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