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按级收费“十一”前后实施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6日06:44 天府早报 | |||||||||
成都物管收费将实行分项分等级计价物业管理企业应将服务质量进行公示 早报讯(记者刘庆实习生罗成)“一分钱一分货”。今年“十一”大假前后,成都市各住宅小区的物管收费将在全国率先实行分项分等级计价。昨(25)日成都市房管局通报称,《关于贯彻实施<四川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意见的通知》即将出台。此后,在缴纳物管费前,业主手中将拿到一个物管服务等级、内容等各类信息的“菜单”,做到心中
物管服务分等级 除《通知》外,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房管局还将配套出台《成都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试行)》等。它们给物管住宅小区的居民带来的显著意义在于,物业管理服务与物管费之间的“性价比”可望进一步提高了。 据介绍,根据《通知》及其配套文件的规定,成都市各物管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等级将与物管企业人员配置相挂钩,物管收费的多少将严格按物管服务等级、环境设施设备项目等级进行分项,一个等级一个价位。也即是说,在缴纳物管费前,业主手中将拿到一个物管服务等级、内容等各类信息的“菜单”。这样,业主与物管企业之间因物管费扯皮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减少。 服务质量要公示 《细则》规定,物业管理费实行明码标价,一般按每月、每平方米计收;除另有约定外,不得提前累积预收。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通过专项维修资金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细则》还指出,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提供相应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