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的重要举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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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6日06:46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省人事厅负责人解读《条例》 湖北日报记者赵良英 实习生唐世英 “将于9月1日正式施行的《湖北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省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的又一重要举措,标志着我省人才流动和人才市场管理的法制化迈上了
张兆本说,作为全国和全省人才工作会后我省制定的第一个人才人事工作地方性法规,《条例》不仅充分体现了科学的人才观,而且突破了人才中介机构所有制的界限,特别是准予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以及港、澳、台地区的投资者在我省从事人才中介服务,有利于引入竞争机制,提升我省人才中介服务的质量。此外,《条例》规定人事部门要建立健全受理人才中介服务违法行为举报、申诉等制度,有利于克服以往重许可、轻监管的现象。 规范人才中介机构的行为是《条例》立法的一个重点。张兆本说,《条例》一是在总则中规定人才市场活动应当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诚信的原则,二是在具体条文中明确界定了人才中介服务的业务范围和行为规范。此外,《条例》还要求中介服务机构公示服务内容、工作程序、收费项目和标准,有利于营造良好的人才市场运行环境。 张兆本指出,《条例》把尊重和维护人才的合法权益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进一步规范了人才、用人单位和中介服务机构三者的关系。如规定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对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招聘中的各项活动进行管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招聘人才应如实公布拟聘用人员的数量、岗位和条件,不得有性别歧视行为;对于符合国家人才流动政策的应聘人员,原单位应当及时办理有关手续;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确立聘用关系,应当依法签订合同;应聘人员经原单位出资培训但没有合同或协议的,单位不得收取培训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