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重新“洗牌” 三部门联手杜绝“马路杀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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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6日06:46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余凯、通讯员谢先国、宋筱清、实习生何琪、毛翼报道:昨日,省公安厅、交通厅、农业厅联手针对驾校、教练以及考官出台措施,以压降道路交通死亡事故。 元月至7月,全省在籍机动车同比增加50余万辆,3月以来,全省道路交通死亡事故连续5个月呈上升势头。
根据新规定,我省将对驾校、教练、考官资质进行全面检查,未取得许可证的驾校及农机培训学校,有关部门不予受理考试申请;对符合资格条件且考试合格的教练员,核发《教员准教证》;凡未经省交警总队培训考试取得《机动车驾驶技术考试员证》的,一律不得从事考试工作。 自9月1日起,我省正式启用《机动车驾驶培训记录》并入档。同时为确保驾驶员培训时间和质量,今后在一个培训周期内,每辆大型客车、大型货车报考人数不超过8人,小型汽车不超过6人,摩托车不超过2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