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猇亭规范公务用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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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6日07:10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通讯员高秉喜、唐水唐、王康平报道:日前,宜昌市猇亭区面向社会公布了“八条规定”,以规范公务用车。 其内容包括:禁止领导干部未经批准,用公款和公车学习驾驶技术;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向下属单位及其他单位调换、借用、占用小汽车;领导干部严禁驾驶公车(执纪执法部门因特殊业务和工作需要驾驶公车的,须报区纪委批准);因私用车要交相关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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