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婴儿家长索赔25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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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6日07:30 天府早报 | |||||||||
阜阳劣质奶粉事件追踪 据新华社电继阜阳市工商局周棚工商所两原副所长被判刑后,该市伪劣奶粉事件中的销售商张俊田日前又成为民事赔偿的被告。原告张某要求张俊田及阜阳友芳食品有限公司共同赔偿各种费用25万余元。
原告张某之女蓉蓉2003年4月出生之后,一直单一服用从张俊田开设的联华超市购买的“绿元牌好宝贝1段”奶粉近50罐,直至该婴儿死亡前入院治疗。原告张某认为,其女儿由患病到夭折,给他们不仅造成经济损失,而且带来严重的精神创伤。为此,除请求判令被告承担经济损失5万余元外,还请求判令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