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发布处方管理办法 不同处方将采用不同颜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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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6日07:38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昨天发布了《处方管理办法》,《办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处方管理办法》指出,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医师处方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权。《管理办法》规定,医师在非执业地点不具有处方权。
新出台的《处方管理办法》规定,不同处方将采用不同颜色,麻醉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普通处方的印刷用纸应分别为淡红色、淡黄色、淡绿色和白色。处方应由调剂、出售处方药品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药品零售企业妥善保存。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戒毒药品处方保留2年,麻醉药品处方保留3年。 作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