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清理钢铁等投资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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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6日07:40 潇湘晨报 | |||||||||
新华社电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国钢铁、电解铝、水泥投资项目进行清理,并对清理善后工作加以布置。 具体措施包括:钢铁行业,已经国务院和发展改革委、原国家计委、原国家经贸委批准的项目,继续支持建设;未经批准正在进行土地平整、征地拆迁、设备订货和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要坚决停下来。
水泥行业,要加快结构调整,支持大企业的发展,重点支持在资源有保证的地区建设日产4000吨及以上新型干法熟料项目,鼓励地方和企业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方式发展新型干法水泥。不鼓励日产2000吨以下新型干法水泥项目,坚决遏制落后工艺的水泥项目建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