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渝外国人昨起可办“绿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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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6日07:57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记者黄航彬实习生陈东)昨日,我市正式实施外国人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制度,即外国人“绿卡”制度。上午10:30许,在我市居住了12年的日本人五十岚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办了外国人绿卡,成为我市外国人绿卡制度的第一个受益人。 近千外国人急需“绿卡”
首位申办绿卡的五十岚说,她和我市的高先生结婚12年来,一直就居住在我市,但她每年必须得回东京办理一次旅游签注,在重庆每3个月必须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一次签注,如此,她每年得多花1万多元钱和大量的精力。她和其他老外一样,都希望尽快在重庆获得永久居留权,享受与山城人民一样的权利。 市出入境管理处处长吴小沛说,目前有近千名外国人在重庆长期居住,但尚未获得永久居留资格。 多种情形可取得“绿卡” 据介绍,只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以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永久居留资格:在我市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的人;在我市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及享受同等待遇的高级管理人才;对我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人;以及以上人员的配偶和未满18岁的未婚子女;我市居民或获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有5年婚姻关系、在我国连续居留5年、每年在我国居留不少于9个月、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以及未满18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我市境内直系亲属年满60岁的。 外国人一旦拿到“绿卡”,无需再办理签证手续,凭护照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即可出入中国国境。(来源:重庆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