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整顿交通运输安全 客车要装“黑匣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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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6日07:59 大众网 | |||||||||
大众网济南8月25日讯 (通讯员 崔勇 记者 高祥森)从现在起,济南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客车和驾驶员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顿活动,对从事道路运输的客车统一安装汽车行驶记录仪,坚决杜绝无营运资格车辆和无从业资格人员从事营运活动。 这次专项整顿活动的措施包括:对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车辆及驾驶人员实施“户籍化”管理,对客运经营单位、客运车辆及驾驶人员的详细资料进行登记备案,并进行严格排查
同时对客车驾驶人员进行从严管理。单程行程400公里(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客运车辆,必须配备两名驾驶员,每人连续驾车不得超过3小时,一天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大型客运车辆夜间(晚22时至早6时)不得在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要求的路段行驶。省内客运班车、旅游客车严禁22时至次日5时期间发车运行。省际长途客车行驶超过22时的,必须由车属单位落实固定或临时指定的途中休息点,强制驾驶员休息一次以上,每次休息时间应不少于20分钟。 对交通稽查、交警部门查获并抄报的违章客运车辆,交通运管部门将对其采取停运或取消营运资格的处罚。对一年内累计3次超员50%以上,2次超员100%以上的客运车辆,取消其营运资格;运输经营单位违规客运车辆达5%的,追究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客运站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出站客运车辆超员的,除承担分流费用外,交通运管部门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降低站级类别的处罚。(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