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赌局抽头月赚2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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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6日08:12 天津日报 | |||||||||
10涉案人员被诉涉嫌赌博罪胡然于绪芬胡志意 本报讯(记者胡然通讯员于绪芬实习生胡志意)短短20多天内,于某某等9名农民为获取每次100元至200元的“抽头费”,或在居民区、或在工厂内,大肆聚众组织赌局达20余次,其中仅“抽头费”一项就获利达20余万元。日前,西青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赌博罪,依法将于某某等人向法院提起公诉。值得关注的是,“倒霉蛋”农民李某积极参与赌博,在2次
此案中因涉嫌赌博罪而被起诉的被告人共10名,分别为河北省黄骅、本市静海等地农民,其中主犯于某某曾因吸毒被劳教。检察机关指控称,今年1月28日,被告人于某某、杨某、李某某、刘某某、任某某等5人,经预谋成立赌局。两天后,被告人顾某某、张某某参加赌局。他们除对轮流坐庄的参赌人员,按坐庄次数每次收取“抽头费”外,还多次亲自上阵参与赌博,并在其他参赌人员输光“老本儿”时提供借款。2月18日,于某某等人再次在一居民区内组织赌局聚众赌博时,被接报出警的民警抓获归案,当场收缴赌资12.8万元和赌具牌九一副。至案发时,被告人于某某等人共从组织的赌局中抽头营利20余万元。 此外,经过侦查发现,静海县农民李某,于1月31日和2月18日两次参与赌博,共计输款4.8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