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再度通缉“霸王条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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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6日08:35 北京青年报 | |||||||||
金融领域六大不平等格式条款昨公布下一阶段矛头直指短信和物业服务 本报讯昨天,中消协向社会公布了当前我国金融领域存在的六大霸王条款及其点评意见,同时,中消协还宣布,将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短信、物业服务合同中的不平等格式条款。这是自去年点评电信邮政、商品房、汽车等方面存在的不平等格式条款后,中消协2004年度公开点评的第一个项目,也是中消协今年再度公开向霸王条款发出通缉令。
中消协昨天公布的金融领域的六大霸王条款分别是:(1)电话挂失不担责、生效时间往后延,(2)不可抗力随意用、混淆概念欲免责,(3)章程规定单方改、强迫对方受约束,(4)柜员机记录不算数、存款数额银行定,(5)银行强定保险人、指定律师你埋单,(6)抵押贷款购房屋、全额保险才放款。此外,对某些银行的不规范做法,如自动转存算次数、银行随意加限制等,中消协向消费者发出特别提示。 据介绍,今年4月中消协公开征集不平等格式条款的消息发出后,中消协共收到来自全国16个省的来信195封,提供点评线索353个。其中涉及金融方面的来信37封,线索62个。为确保点评质量,中消协与中国政法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合作,邀请各方面的专家对消费者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最终提炼出六条点评意见。 中消协投诉与法律事务部主任王前虎表示,下一阶段,中消协的矛头是短信和物业服务的霸王条款,他呼吁广大消费者积极举报这两方面的不平等格式条款和显失公平的行业惯例。 作者:植万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