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行长竟助人骗贷4081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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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6日09:20 现代快报 | |||||||||
一年前的6月25日,一批违规大案在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审计报告中曝光,而广州市建设银行芳村支行竟被查出巨额违规放贷而被推上前台。 昨日,芳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包括原行长张森淼在内的5名银行工作人员被控参与违法发放贷款4081万元。庭上昔日的上下级如今互相指责,均不认罪。
出假存折助骗子交首期 芳村区检察院指控,原行长张森淼、原房信科科长陈炎斌和徐巧红、原房信科业务员林群海等4人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罪,原房信科业务员林群海、黄健龙涉嫌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 据起诉书称,1998年1月间,陈永隆以广海公司名义提出办理广海花园按揭贷款业务,林群海和陈炎斌两人伙同黄健龙,违规帮助其在光复路办事处开设用于接收贷款的账户。随后,陈永隆在汕尾组织12人,谎称是立强公司员工并伪造高收入证明,以每人购买广海3套住宅的名义,在根本无法缴清按揭首期款的情况下,前往芳村建行办理按揭贷款业务。 光复路办事处主任黄健龙根据行长张森淼的授意,在没存一分钱的情况下,为陈永隆非法出具了12本只有存款记录而故意不打取款记录的存折。 之后,陈永隆就拿着这12本“首期款存折”以购买36套住宅的名义向芳村建行申请按揭贷款。当时的房信科科长陈炎斌和行长张森淼明知首期款不足等情况,还是违法审批同意发放贷款1320万元,并将该款违规发放到光复办的账户。1998年2月,陈永隆以同样手段获得贷款人民币985.7万元。 不审核就给假公司放贷 1998年10月间,陈永隆等人伪造深圳立强公司具备2100万元资金的虚假验资报告、工商营业执照以及相应的财务报表,成立了深圳立强公司广州分公司,之后,陈永隆以深圳立强和广州分公司两个公司的名义,向芳村建行申请购买广海花园商铺的按揭贷款。林群海、徐巧红、张森淼在陈永隆没有按照规定提交广州分公司财务报表、而且商铺价格明显不真实的情况下,层层审批同意发放贷款700万元。 1999年3月,陈永隆故伎重施。林群海、徐巧红、张森淼这次干脆没进行核实,就审批同意发放贷款1076万元。 以上4笔贷款转入陈永隆在光复路办事处开设的账户之后,黄健龙明知道该账户款项不能提现,但还是签名同意陈永隆以转账和提现的方式将4081万元巨款全部提走,造成严重损失。 口供泄露疑串供休庭 昨天的庭审还上演了意料之外的一幕,在公诉人询问陈炎斌“为什么首期款不够的问题不是业主自行想办法解决,而是你和张森淼、黄健龙在办公室商量时”,他竟准确地说出同案人在公安机关受审时的口供为自己作证,这时检察官警觉地打断他的话,认为有串供的嫌疑,随即申请休庭10分钟,上午的开庭也就此结束。 互相推罪,审到晚8时 昨天的庭审中,5名被告都不认罪,而是互相推诿,律师也进行着无罪辩护。 由于证据多,公诉方每拿出一个证据,五被告就纷纷辩解,只举证阶段就持续了5小时,经过一个小时的辩论,庭审竟在昨晚8点钟才结束。据《信息时报》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