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收费首试“一费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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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6日09:21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市物价局、市教委、市财政局昨天将2004学年本市主要的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集中公示,并规定,凡学校招生简章公布的收费标准低于公示标准的,按招生简章公布标准执行;招生简章公布的收费标准高于正式公示标准的,按正式公示标准执行。 据记者了解,今年教育收费与往年不同的有以下项目:示范性幼托园所每月最高收费800元;小学杂费的收费标准是每学期50元,执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即杂费、课本和作业
此外,公办学校外省市学生借读费(不含学杂费)为小学每学期500元、初中每学期800元、高中每学期1500元;聋哑学校、弱智辅读学校杂费为每学期50元、工读学校杂费为每学期80元,并执行“一费制”收费办法;民办高校(含独立二级学院)的学费及住宿费均按成本核定;网络学院每学年学费的中准价为6500元,上浮不得超过40%。 具体的收费标准市民可登陆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www.shdpc.gov.cn)和上海市价格信息网(www.wj.com.cn)查询,也可拨打市价格投诉中心电话12358或市教委热线52381368进行投诉举报,参与监督。 实习记者张贤贞(来源:劳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