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管理办法》9月1日施行不同处方不同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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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6日09:40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 (欣华)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昨天发布了《处方管理办法》,《办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处方管理办法》对处方的颜色、保管期限等作出具体规定。《处方管理办法》规定,不同处方将采用不同颜色,麻醉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普通处方的印刷用纸应分别为淡红色、淡黄色、淡绿色和白色。
《处方管理办法》指出,处方是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发药凭证的医疗用药的医疗文书。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 《管理办法》规定,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执业,在注册的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也就是说医师在非执业地点不具有处方权。 (金陵/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