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全国人民调解工作标识的启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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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6日10:44 法制日报 | |||||||||
关于评选全国人民调解工作标识的启事 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是人民群众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基层民主自治活动,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法工作“第一道防线”。为大力宣传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公信力,近期,司法部在全国范围内征集人民调解工作标
设计说明:标识图案主体部分由象征友好的握手、象征奉献的红心和代表和平与希望的绿色橄榄枝构成,意在体现我国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中的重要作用。在色彩选用上,主要是红色、绿色和金黄色,红色代表热忱,象征着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态度;绿色代表和平与希望,体现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性质和愿望;金黄色代表辉煌,象征着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价值和社会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支持与认同。 备注: 1、上述三个备选图案中只可选择一个; 2、网上投票不参加抽奖; 3、如想参加抽奖必须下载选票,选票应于9月30日前寄出,以当地邮戳为准; 4、对备选图案如有修改建议,可随选票一并寄出,建议得到采纳的,评选委员会将给予适当奖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