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封杀"天书处方" 医生开方禁用自编文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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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6日16:56 新华网 | |||||||||
今年7月1日起,零售药店销售抗菌药必须凭医生处方,可零售药店苦于医疗机构不让处方外流。同时大夫在处方上龙飞凤舞的笔体让患者如同看“天书”,根本无法识别。这种情况今后可以避免了,记者昨日从卫生部门获悉,国家卫生部昨日发布了《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并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中规定,医生处方必须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而且除医疗用毒性、精神、麻醉及戒毒药品外不得限制患者持处方到药品零售企业购药。该办法同时表示,各医疗机构原印制的处方与该办
处方格式统一 处方由各医疗机构按规定的格式统一印制,由前记、正文、后记三部分组成。前记包括: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名称、处方编号、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还有科别或病室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并可添列专科要求的项目。正文应以Rp或R(拉丁文Recipe请取”的缩写)标示,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后记包括:医师签名和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来源:每日新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