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通缉银行“霸王条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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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6日16:56 深圳晚报 | |||||||||
中消协通缉银行“霸王条款” 金融领域六大不平等格式条款昨公布 北京消息据北京青年报报道,昨天,中消协向社会公布了当前我国金融领域存在的六大霸王条款及其点评意见,同时,中消协还宣布,将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短信、物业服务合
中消协昨天公布的金融领域的六大霸王条款分别是:(1)电话挂失不担责、生效时间往后延,(2)不可抗力随意用、混淆概念欲免责,(3)章程规定单方改、强迫对方受约束,(4)柜员机记录不算数、存款数额银行定,(5)银行强定保险人、指定律师你埋单,(6)抵押贷款购房屋、全额保险才放款。此外,对某些银行的不规范做法,如自动转存算次数、银行随意加限制等,中消协向消费者发出特别提示。 中消协投诉与法律事务部主任王前虎表示,他说,下一阶段,中消协的矛头是短信和物业服务的霸王条款,他呼吁广大消费者积极举报这两方面的不平等格式条款和显失公平的行业惯例。(植万禄) 作者:植万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