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生活周刊:离岸的动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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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6日17:06 三联生活周刊 | |||||||||
记者◎马丽萍 方便避税者、投机者和身份不明的人,这几乎成了零税收的离岸金融中心在外行人眼中的不良形象。 那些20世纪50年代异军突起的离岸岛屿,更多成了各国资本的“避税天堂”。没有
从地理上来讲,任何被一片水面分离开的地方都是“离岸”,而经济学家们将这一词汇用于表示遵循与主体经济不同的规则并与主体经济分离的金融结构。若按后一种定义,显然,IBF、JOM和欧元市场,以及诸如列支敦士敦、卢森堡都是这样的例子。而位于加勒比海的那些离岸金融中心,则整合了两个方面的特征。 老去的制度 根据商务部的报告:从账目统计上看,2001年开始,外商来中国直接投资的第一来源地是香港特区,第二就是英属维尔京群岛。此外,西萨摩亚、开曼群岛都排到了中国外资来源地的前十名。商务部的统计表明,在某些离岸岛屿上,来自中国的业务占据了1/2之多。 除了共享西方企业利用离岸中心避税,以及无处不在的洗黑钱行为外。中国资本的出逃还具备中国特色。也正由于此,商务部有关“离岸公司成监管真空”的研究报告,正在国内掀起一股不小的波动。但是,西方学者美国哈佛大学经济学教授、亚洲研究中心主任帕金斯认为,中国要控制资金外逃恐怕不是出于经济原因,可能和打击贪污腐败的政治考虑有关。也可能是中国要进一步控制资金流动,加强监控国营和民营企业的资金流动。 为此,记者采访了外汇管理局官员、国内知名金融研究专家易宪容、银行以及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比较一致的看法是:中国特色的资本离岸动力,直指过渡时期经济制度、体系和法律安排得不合理。把这些问题归咎于避税港型离岸金融中心,显然不够全面。“因为现在的这些孤岛不过是分离了1997年之前香港曾经所起的作用。在当时,很多投机者担心香港回归后,中央政府会加大打击力度,于是开始向早在西方业界扮演的、不可或缺角色的离岸岛屿转移。”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发展研究室主任易宪容介绍说,“政府没有明白一个道理:控制本身并不能解决问题。我们必须搞清楚问题出现在那里,然后根据需要建立相关的法律制度。我们现在的情况是没有法律,而是花很多时间和经历去做试点,然后出现了问题,再去尝试别的方法,这是不科学,不理性的。” 外汇管理局的官员也认同这种观点:“打击的手段是不太可能达到目的,只能是越管越严,越管越细,孩子和脏水一块泼掉。” 其实,离岸金融中心本身不过是一块块“中性孤岛”罢了。在这之前,投机者的钱一样可以通过香港地区流向境外;而细细刨析中国企业与国际企业在利用这些岛屿上的不同点,都是中国一系列不完善的政策和制度的结果。 从记者采访的情况看,近期没有迹象表明,政府会对“监管真空”的离岸公司作整顿。 “外资”速成的岛屿 为鼓励海外资本到中国大陆投资,中国给了外资的“超国民待遇”。单单就公司税来说,本国公司需要负担33%的税,而外国公司仅需负担17%,这促成了大量民营资本纷纷奔赴海外,披上外资的“新装”。 离岸公司显然是这样的理想天堂。商务部的报告指出:“离岸公司的注册程序非常简单,有专业注册代理机构代为完成,不需要注册人亲自到注册地进行操作,还可以到网上注册。注册周期很短,通常当天就可以完成。在西萨摩亚,国际商业公司注册可以在1个小时内完成,其名称可以在5分钟内获得批准。在巴巴多斯注册国际商业公司只需支付初始执照费10美元,另外每年支付100美元。” “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离岸公司和维持成本较高,最低注册费也只有750美元,每年费用650美元。”离岸公司也无须每年召开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即使召开,其地点也可任意选择,有的会议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和网络会议完成。 “民营资本在国内做一个项目非常困难,这种不公平待遇促成了资本的出逃行为,到某个小岛上转一圈,时间不用太长,回来摇身一变,就成了外资或合资企业,给外商的待遇都可以给她。”外汇管理局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官员对记者说。 世贸组织要求给予外商不低于本国居民的待遇,但为了吸引外资中国显然走得更远。给予外资的是远远优于“国民待遇”的“超国民待遇”。因此,有些效益较好的民营企业会想到以假合资的办法来逃避国内税收,不改变中国对外资的势利政策,便无法扼制中国民营企业赴汤蹈火到离岸金融中心包装的决心。 易宪容介绍说,这里边也包括一部分省市自治区在外边所设的窗口公司,将资本放出去以后,按照外资进来,享受超税收待遇。 披上“外资”的新衣不仅意味着这一点。离岸金融中心也是开曼、百慕大等中国中小企业到海外上市的优美拐点。因为百慕大、开曼、英属维尔京群岛的法律属于普通法系,是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公司的合法注册地。 很多时候,公司在海外上市曲线中的“拐点”不止一个,而可能在多个避税地注册多个“壳”公司。在国内的资产注入海外“壳”公司的过程中,伴随的是层层交错的控股关系、扑朔迷离的资产置换,成就了越复杂就越安全的局面。一般情况下,外边的人很难摸清各个公司之间有什么关系,这方便了企业内部的种种关联交易。 “中国企业到海外上市,既要面对国内纷繁复杂的审批手续,又要面对海外的高标准要求。普遍说,中国企业监管标准低,很难达到国外上市要求。尽管在欢迎中国国内资本上,国外的态度表现得很积极,但由于以前的一些中国概念股暴露出了很多问题,给当地的市场造成了不好的影响,所以他们的态度也很谨慎。”这位官员表示,“现在有很多专门的经纪公司帮助运作中国企业,包揽包括怎么到离岸岛屿注册,怎么到海外上市场等等的所有业务。” 当提及政府对这一块的监管时,这位官员说:“对外投资,我们只能管法人。民营企业到百慕大注册,对中国来讲,它们是美国企业,对美国来讲是非中国企业。” “这些投资的绝大部分都是以个人行为注册的。原则上我们允许个人对外投资,但是必须有关部门审批。可在操作上,却出现了部门间的真空和推诿。到底归哪个部门管理呢?商务部不管;外汇局说归上游部门管,但上游部门是那个部门呢?发改委也不管,它只管企业。统计到底有多少这样的资本流出去,显得非常困难。”这位官员抑制不住地发了一通无可奈何的牢骚。 跨国公司的合法避税以及…… 某跨国公司的两个部门在不同国家,每年由其制造子公司向销售子公司卖出产品所实现的利润要向两个公司所在国缴纳大量所得税,公司账上最终所剩无几。 在税务筹划专家建议下,该跨国公司在开曼群岛注册了一家中介贸易公司A,按税务筹划师为他们设计的税收计划,该跨国公司下属的泰国制造公司B今后将产品以接近成本价先卖给注册于开曼的中介贸易公司A,再由贸易公司把产品以接近市场正常的售价卖给公司在海外的各家销售公司。由于产品买卖差价小,制造公司和销售公司的销售利润均接近于零,其所负担的公司所得税大大降低,大量利润留在了开曼的中介贸易公司A。由于开曼免征所得税,该跨国公司全球纳税总额由此大大减少,节省了企业经营成本。 在中国的合资企业和外资独资企业在账目上都是亏损的,可既然都是不盈利的,为什么这些公司依然能长年累月地负债生存下去?商业的趋利性表现在哪里?你是否真的相信他们永远在战略上布局中国市场? 相关专题:三联生活周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