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东兴原市长李桂东受贿案开庭 法院择日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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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6日17:13 新桂网 | |||||||||
新华社南宁8月18日电(王勉、陈立勇)8月18日,广西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东兴市原市长李桂东受贿案。 东兴市是由防城港市代管的县级市,地处北部湾,与越南隔海相望。检察机关在起诉书中称,现年47岁的李桂东于1996年至2004年,在担任东兴市市长和东兴市建市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签订工程发包合同、审批拨付工程款、审批以地补
2004年4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决定逮捕李桂东。一审开庭后,法院将择日宣判。 作者:王勉 陈立勇 (来源: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