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广告死灰复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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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00:46 华夏时报 | |||||||||
本报实习生蔡茂州报道早在今年4月,海淀区文化委员会、广电、公安和工商等部门的10余名联合执法人员就破获了一个近年来最大规模的销售、安装非法卫星电视接收器案件。然而,昨日,记者在丰台区政馨园小区一幢楼看到,安装家用卫星电视接收机的小广告仍充斥楼道,广告被压在门把手上,住户一开门就可以随手拿到。广告写明用户安装了卫星接收设施以后,可以接收到所有的境外电视节目。安装家用卫星电视接收机的非法广告死灰复燃。
随后,记者以用户的身份拨通了广告上留下的电话,接听电话的正是留下广告的刘先生,刘先生告诉记者:广告上写的所有境外电视节目(包括成人节目),使用他们安装的卫星接收设备都可以收到,但是成人节目需密码,他们在安装的时候会同时提供密码。当记者说要到刘先生在广告上注明的公司(位于安贞北路518号的北京宇通星视网络有限公司)和他面谈时,刘先生却说国家禁止私自安装家用卫星电视接收装置,如果要装,他们可以直接到住户家中安装,等调试好后,住户满意再付钱。记者随即问既然国家禁止安装,那么用户安装了那不是要承担很大的风险?刘先生却说,国家只对安装人员进行处罚,不处罚用户。 接着,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总局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办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私自销售、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是违法行为。对于从事这些行为的企业,总局将联合工商、公安等部门进行查处。对个人。此外,也要没收用户的接收设施。原作者:来源:华夏时报共有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