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心"叫我上电视?张老汉状告新乐市中医院侵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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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01:36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记者 赵永兵 昨天,新乐市老人张拴贵报料说,去年他老伴在新乐市中医院治疗期间,医生让他配合拍了一段宣传医院医术高明的录像,医院在没有通知他的情况下,把录像在电视上播出了。而实际上,张拴贵老伴的病并没有治好。张拴贵觉得中医院不但在弄虚作假,而且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患者家属:老伴就诊,医院让拍录像 张拴贵说:“2003年7月,我老伴患脑出血在新乐市中医院就诊期间,主治大夫安金格让我配合录一下像,并教给我说老伴经过中医院的治疗,不但能说话了,生活也基本能自理了。因为当时我老伴由其治疗,我怕不按医生说的做会得罪她,就违心地照大夫的话说了。当时没人告诉我录像要在电视上播出,我就以为录像是他们医院内部用的,也没有在意。后来他们居然把当时的录像,在新乐市有线电视台的健康导航节目中播出了很多次。事实上,我老伴的病根本就没看好,现在还不能说话,生活也不能自理。” 张拴贵认为,新乐市中医院在未经他本人同意的情况下,作虚假宣传,不但侵犯了他和老伴的合法权益,而且很可能误导了许多不明真相的患者。鉴于此,张拴贵在向新乐市工商局进行举报的同时,将新乐市中医院和新乐市广电局告上了法庭。 新乐市中医院:是科普节目并非广告 接到张拴贵的举报后,新乐市工商局正式立了案。通过调查取证,工商局认为新乐市中医院的行为属于未经工商行政部门审批,擅自发布违法广告。并于今年6月22日向新乐市中医院下达了处罚决定: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4000元。但新乐市中医院却拒绝接受工商局的处罚,并提出电视上播出的节目属于科普性公益节目,并非广告。 新乐市中医院一位姓冀的副院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健康导航》节目是中医院和新乐市有线电视台联合制作的一档科普性电视专题节目,为期一年,目的是向群众普及预防和治疗疾病的常识,根本就不是广告。工商局定性广告是错误的。 新乐市工商局:《健康导航》其实就是广告 工商局负责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的焦吉柱接受采访时则坚称《健康导航》其实就是广告。“片中讲的是一位女大夫在北京老教授的指导下,医术如何高明,治愈了多少病人。包括张拴贵在内的其他几名患者及家属,还面对镜头讲述自己或家人的病是在中医院治好的等等,没有多少科普的成分。另外片中还公布了中医院的联系电话及地址。这些都是《广告法》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明令禁止的。” 由于新乐市中医院不服工商局的处罚决定,也将新乐市工商局告上了法庭。面对即将开庭的官司,新乐市中医院表示,张拴贵老汉是在无理取闹,不过他们也表示法院怎么判,他们就怎么执行。而新乐市工商局和张拴贵则坚信,肯定可以打赢这场官司。本报将继续对此事予以关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