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处方下月起四色亮相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02:21 新闻晨报 | |||||||||
电子处方患者也能要求打印外带医院不得限制购药地点 记者陈里予 晨报讯为保证合理用药,保障用药安全,今后,医院处方将以红黄绿白四种颜色亮相。卫生部和中医药管理局最新制订的《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将从9月1日起施行。昨天,
《办法》规定,麻醉药品处方用淡红色、急诊处方用淡黄色、儿科处方用淡绿色、普通处方用白色,各医疗机构原来印制的处方可使用到今年年底。 《办法》还规定,一张处方一般不超7天用药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天用药量;对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病例,处方用药天数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 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戒毒药品处方保留2年;麻醉药品处方保留3年。 另外,今后老百姓将越过处方不准外带的阻拦,因为《办法》明确规定,即使是电子处方,患者都应得到一张经医生签名的打印纸质处方。为降低患者的就医成本,除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及戒毒药品外,医院不得限制病人持处方到其他医院或者药店购药。 《办法》还规定,医生在书写药品名称时,须以国家承认并公示药品名为准。药名简写或缩写须为国内通用写法。而医院或医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 处方“变脸”对医院、对患者来说都是一件好事。对此,上海医疗界人士纷纷表示,《处方管理办法(试行)》提高了对医生的要求,更方便了病人。对于医院来说,处方的保存要求医院必须提高处方管理质量,而处方颜色区分将能提高开方拿药的效率,特别是儿童处方换成了淡绿色,能够避免发错药物,有利于减少医患矛盾。特别是患者,电子处方的纸质化能够使病人看病、消费更加透明,自由选择购药点能够节省开支,避免用药浪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