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谷镇政府官告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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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02:33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 (记者罗小光)昨天,九龙坡区含谷镇镇政府接到了区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村民周某因占据公家住房不退而被镇政府告上法庭。 事件缘由 昨天,含谷镇镇政府负责人告诉记者,1997年,经区国土、规划审批,镇政府在含兴
去年9月,原本住在这栋农转非住宅里的当地农转非户朱某、周某等四家,擅自撬开四套空房住了进去。四户人家中,有两户甚至以每套5万元的价格把原本住着的农转非的房子卖了,欲长期占据强占的空房。 对四个占房户,镇政府耐心劝说,希望他们搬出去。 但四户人家仍然住在占据房里。 依法行政尝甜头 今年7月初,含谷镇镇政府一纸诉状,把占房户朱某告上了区法院。 朱某成被告后找到镇政府,请求庭外和解,并于7月29日,与镇政府签订了民事调解书。朱某表示,只要还他安装防盗门的580元钱、不追缴一年占房费,他愿意立即把房子还给镇政府。 8月2日,在法官参与下,朱某把占据了10个月的房子重新还给了含谷镇镇政府。 昨天,含谷镇镇政府有关人士表示:我们已经尝到了依法行政的甜头,对于剩下的三家占房户,镇政府将分别起诉。 周某便是第二个被告。 昨天,记者来到朱某所在的九龙坡区含谷镇社区居委会。居委会周主任说,在这件事情上,村民们都支持镇政府,大家觉得,第一,公家的房不能随便乱占。第二,政府行政,靠法律而不是靠权力,这一点,咱百姓接受。 百姓心服气顺 含谷镇镇政府依法行政,解决了多日不决的老大难。 政府和百姓,在法律关系上,是两个完全平等的主体。民告官或者官告民,都是正常现象。以前,只有民告官,没有官告民,是因为政府手中权力常常大于法,就像含谷镇镇政府负责人所说:以前,农民欠税、违反计划生育等等,动用公安、牵牛、抓人的事也不是没有,但最后反而激化矛盾,恶化干群关系;现在,政府依法行政,百姓心服、气顺,问题也解决了。 官告民,彰显社会进步。罗小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