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挡获“白板猪”(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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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02:33 重庆晨报 | |||||||||||
昨天早上凌晨2点左右,执法队接到群众举报,界石镇公平崖口有一猪贩在几家农户家中收购了几头私宰猪肉,准备用三轮车拉往公平场出售。本报记者和执法队三名队员接报后火速赶往崖口到公平场的必经之路———渝南大道渝沪路口守候。 凌晨3点,拉着“白板猪”的三轮车徐徐驶来。执法人员从三轮车上查到了四头“白板猪”和一编织袋猪头猪腿。 执法人员说,生猪必须具备两章一证(即盖有蓝色检疫印章、红色肉品品质检验章和具备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才能运输、销售、生产、加工、储存。不具备两章一证的猪肉俗称“白板猪”,按规定不准入市。一旦带有疫病的猪肉进入市场,后果将不堪设想。 据执法人员介绍,凌晨是“白板猪”贩运最猖獗的时候,他们将加大检查力度。 明文处罚“白板猪” 2000年8月,我市出台的《重庆市生猪屠宰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定点屠宰的地方未经定点,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屠宰生猪,但是农村地区自养、自宰、自食除外。违反者给予取缔,没收其非法屠宰的生猪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金额3倍以下的罚款,不能计算违法金额的,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从事生猪产品经营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宾馆、饭店、餐厅、食堂销售、储藏、运输、加工使用的生猪产品必须是定点屠宰场(厂)屠宰的生猪产品。违反者,责令改正,可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处1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巴南生猪私宰严重 本报讯(记者史永庆实习生任明勇敖姗)《重庆市生猪屠宰管理办法》规定,生猪必须到定点屠宰场屠宰,严禁私屠滥宰!但巴南区生猪屠宰监察执法队一执法人员昨天向记者透露,他们在执法调查中发现该区生猪私屠滥宰现象严重。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目前该区仅有的合法定点屠宰场结义屠宰场,每天只有向巴南区肉市输送100多头猪的肉量。而全区范围内每天1000余头猪销量,除来自大渡口、巴南区等合法定点屠宰场外,其它均来自屠户私屠滥宰的生猪肉。而私屠滥宰肉多数为“白板猪”。 该执法人员透露,肉贩们从农村运回私屠滥宰猪肉,放在市场附近租赁房内,分割成小块猪肉,然后将小块猪肉混在具备两章一证的合法猪肉里卖给市民,合法与非法猪肉无法辨认。据执法组调查统计,肉市卖出的猪肉中,至少有50%%来自屠户私屠滥宰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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