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分四色 禁止写“天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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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04:13 山西晚报 | |||||||||
本报讯据《京华时报》消息8月25日,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了最新制定的《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对处方的开具、调剂、使用、保存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其中首次规定了用红、黄、绿、白4种颜色的处方笺区分不同类处方,还包括禁止医生在书写处方时使用模糊笔体等多项规定。 据了解,该《办法》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各医疗机构原印制的处方可以使用到今年
红黄绿白区分处方 处方由各医疗机构按规定的格式统一印制,其中必须包括机构名称、处方编号、患者资料、药品金额等10多个项目。麻醉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普通处方的印刷用纸应分别为淡红色、淡黄色、淡绿色和白色,并在处方右上角以文字注明。 开处方禁止写“天书”医生在开具处方时,必须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而且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处方要分别开具,其中西药和中成药处方每张不得超过5种药品。 网络编辑:郭剑 (山西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