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学校安全隐患有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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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04:16 东南早报 | |||||||||
基本奖励幅度100-300元 早报讯(记者张文)即日起,晋江市民举报学校安全重大隐患可获得奖励,晋江市教育局昨日正式对外公布举报电话(85686526)及奖励方案。 举报内容:学校D级危房继续使用或不能马上拆除而未采取封闭措施;学生宿舍、学校
按本次方案,市民举报后经核实认定属实后,根据事故隐患的危险程度、危害程度及影响程度,给举报人100至300元的奖励,贡献突出的可以提高奖励额度,奖励金由晋江市教育局负责发放。 举报受理程序及责任 1.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晋江市教育局负责本辖区学校的举报。接到举报后,属于教育部门能受理的举报,必须及时派员到现场核查,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的,应及时通报有权受理的部门或向市政府及安监部门汇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接受举报部门的值班人员和负责受理举报事故调查核实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登记、整理、汇报工作,对失职、渎职者要严肃追究责任。 3.举报的重大事故隐患或者学校安全违法行为经查实后,对举报人应及时兑现奖励资金,取信于民。举报行为受有关法律的保护,受理举报的部门和工作人员必须为举报人严格保密。 4.对被举报有重大事故隐患或者有学校安全违法行为的学校和个人,经核定后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督促其立即整顿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