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大“龙头”富裕农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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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04:52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这次全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经验交流会是省委、省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专题会议。会议分析现状,深化认识,交流经验,明确任务,必将有力地推动我省龙头企业更快更好发展,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龙头企业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核心要素,起着带动农民增收的关键作用。近年来,特别是2001年以来,我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解决“三农”问题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坚持发展现代农
到2003年底,我省具有一定带动能力的龙头企业发展到2500家,其中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龙头企业达900家。一批重点龙头企业得到较快发展,150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含24家国家级龙头企业)的固定资产达105亿元,销售收入达258亿元,实现利润15亿元,缴纳税金近9亿元。带动基地农户人均增收300元。 2003年较2000年我省龙头企业增加了618家,增幅为33%,数量和增幅居西部前列。一批龙头企业通过优化结构、完善机制,规模逐步扩展,档次有所提升,涌现出华侨凤凰、大业草业、通威股份、菊乐奶业、吉象木业、永丰纸业、汇源饮料、竹叶青茶业等一批国家级和省级重点龙头企业。龙头企业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有了明显改善,利益纽带和动力机制日趋完善。 龙头企业已成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不可或缺的重要带动力量。因此,在新的形势下,各地、各部门要继续按照农村工作的总体思路,加大力度,扎实推进,不断提升我省龙头企业的发展水平,壮大“龙头”,富裕农村。 对龙头企业自身来讲,要不断在适应变化中更新经营观念,在技术创新中打造竞争优势,在完善机制中增强带动能力,在基地建设中确保原料支撑。 利益联结机制是龙头企业的生命机制。没有利益联结机制把龙头企业与农民联系起来,形成较为稳定的利益联结,龙头企业就失去了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龙头企业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过程中要尊重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探索多样化的联结形式,注重利益联结制度化、规范化。 企业是创造财富的主体,政府是创造环境的主体。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既要激发市场主体的内在活力,又要发挥政府的职能作用。各级政府要找准着力方位,不断优化龙头企业的发展环境。政府应在遵循市场经济法则、遵循产业化经营内在要求、遵循企业运行规范的前提下,重在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而不是干预微观经营活动;重在通过政策和规划引导企业发展,而不是包揽企业的具体事务;重在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而不是把企业管住管死,真正做到履职不缺位、到位不越位。要努力搞好配套建设,健全中介组织,加大支持力度,改进政务服务,为龙头企业拓展更宽、更广的发展空间,提升龙头企业的总体水平,使其为促进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本报评论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