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用餐只能超随行人员4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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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04:59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从今天起,西城区各机关单位如果因接待需要必须在外用餐的,只能到两家指定饭店,而且要由这两家饭店指定专人负责、按标准备餐。这是西城区政府新出台的公务接待用餐标准中最新规定的。 据记者向西城区委有关人士了解,西城区之所以要制定这一新标准,是为了适应对外交往需要的同时,严格用餐标准、规范管理、杜绝不必要的浪费。今后区机关各单位因接待
接待用餐实行专人签单制,西城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纪委机关指定一名领导成员安排接待用餐,负责和定点饭店专门负责人联系预订,确定用餐时间、用餐人数、用餐标准,饭店按预订要求备餐,用餐后由被指定人签单;接待用餐标准实行规范制,领导对外接待用餐标准按每人100元安排,随行工作人员每人60元,禁止备烟酒。同时减少用餐次数和陪同人员,严禁突破规定人均用餐标准。 作者:汪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