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政府投资工程拖欠突出的问题,建设部提出:不清欠就停建新上项目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05:06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据新华社8月26日电今年以来,国家实行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对遏制一些地区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不合理的负债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也有一些地方政府,特别是市、县级政府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还在大量建设新项目,由于缺乏建设资金,只能依靠施工企业垫资施工,新的拖欠依然不断产生。 建设部提供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全国累计拖欠工程款3660多亿元,其中12.4万个已
建设部副部长黄卫26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做好清欠工作,政府要带头。现在定下来的时间表是中央本级预算的拖欠项目今年年底要基本上得到解决,各个地方政府的拖欠要在明年年底基本清理完毕。各地政府、各个部门要制定强制的清欠计划。国务院将组织督查组对地方的工作进行督查,对于一些清欠比较困难、速度比较慢的地方,要采取果断措施,要求他们从土地出让金、城市维护费和财政收入中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以偿还。必要的时候要停建一些新上的项目,腾出资金来用以偿还政府的拖欠。 对于清欠过程中存在的边清边欠的现象,建设部将着手建立长效机制。第一,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比如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拖欠,建设部已经制定并且下发了关于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施行支付担保制度,既要求承包商提供履约保函,也要求开发商提供支付担保,这就从源头上遏制发生拖欠。同时正在修订建筑法,预计在年底之前将推出九部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建设部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制定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与财政部共同制定的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第二,建立建筑市场的信用体系,通过信用体系网络把违规、不讲诚信的企业向社会公布。 第三,加强对新建项目审批和工程管理,对于拖欠严重的地区和企业,要规范其行为,停止他们上新的项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