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工商打响野生动物保护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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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06:06 北方晨报 |
本报讯赵士平见习记者谢甜甜报道知道吗,非法狩猎野生动物20只以上(包括鸟类),非法出售、收购、运输鹦鹉科鸟类6只以上就可以构成刑事案件了!昨日,记者从鞍山市工商局铁西分局市场科了解到,八月下旬以来,鞍山市工商局对全市的花鸟鱼市场的经营秩序进行规范。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54种陆生野生动物(如梅花鹿、虎皮鹦鹉等)被列为商业性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名单。根据鞍山市工商局下发的通知,要出售、收购名单范围内的陆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必须经过林业主管部门的批准,并凭批准文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在市场内出售、收购不属于名单范围内的陆野生动物或其产品都属违法行为。对于非法出售、收购野生动物的单位、个人,工商部门及相关单位将对其依法处理。 目前,铁西工商局以对其辖区内的虹桥花鸟鱼批发综合市场进行了专项整治,并未发现有任何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