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农村义务教育不得收取借读费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06:21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 (记者 拓峰)记者昨日从省物价局获悉,今年秋季开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不得收取借读费。

  据了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不得收取借读费后,农村高中和城市中小学仍可收取借读费。公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在收取借读费后不得收取杂费。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到公办学校就读,杂费按当地学生相同标准收取,除此之外,学校不得再收取借读费和其他
手机聚焦中国军团战况 用UC免费发450条短信
大奖新浪iGame免费抽 盛夏靓丽风景线
任何形式的赞助费。我省借读费的标准为:省级重点高中每生每学期1000元,城市高中每生每学期800元,农村高中每生每学期400元,城市初中每生每学期500元,城市小学每生每学期300元。义务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学费由各设区市物价部门核定,标准不得高于当地同类小学、初中段最高限额的150%;民办中小学学费按物价、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企业改制学校的学费按各设区市物价、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此外,普通高级中学择校费的收费标准为:西安市的省级、市级重点高中及一般高中每生三年最高分别不超过1.5万元、1.2万元、0.9万元,其他地市分别不超过1万元、0.8万元、0.6万元,其中西安中学、西安高级中学、西工大附中、陕师大附中、西安交大附中、西安铁一中、长安一中、西安市83中等8所学校每生三年最高不超过2万元。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千张即时奥运图片报道
窦文涛侃奥运(视频)
奥运场馆瘦身风波
高校招生现丑闻
机动车负全责遭质疑
北京地铁美食全攻略
二手车估价与交易平台
出国办护照完全攻略
新浪连载:70派私人史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