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审议财政、国土基金收支审计报告,委员提出——对"问题部门"要追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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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06:47 深圳商报 | |||||||||
市人大审议财政、国土基金收支审计报告,委员提出——— 对“问题部门”要追责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崔霞)昨天,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分组审议我市去年财政收支和国土基金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时提出,对审计中暴露出的问题决不能审
继去年我市对海上田园等项目的绩效审计情况向社会公布引起强烈反响后,本月23日举行的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市审计部门所作的200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003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土地开发基金收支与使用情况的审计报告。这两个报告同样暴露出资金使用中存在虚列项目、挪用建设资金、贷款不还、多头要钱等问题。在昨天分组审议两个审计报告时,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普遍提出,要提高审计报告的“效力”,真正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对审计中暴露出的问题决不能审过就完,“问题部门”应当作出解释、说明,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要追责。 据悉,市人大常委会计划在10月举行的常委会上要求审计出的“问题部门”提交书面答复报告,对审计中提出的问题作出解释说明,印发常委会委员。有委员在审议中提出,对于两个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有关部门应该及时跟踪,查清是否存在违法违纪问题,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必要的还要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崔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