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社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06:52 深圳商报 | |||||||||
【本报广州电】(深圳商报记者古国真通讯员红英)8月25日,广东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广东省2004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从今年起,广东省将每年进行一次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工作。除高等学校拟聘任教师职务的人员外,社会上其他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今年暂不受理。 今年的受理申请时间为11月15日至30日,申请实行属地化,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或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古国真 通讯员红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