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受伤至少获赔10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06:52 深圳商报 | |||||||||
【本报广州电】(深圳商报记者李纪泽通讯员省箭轩)记者昨天从省建设厅获悉,《广东省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指导意见》可望近期出台,建筑工人出事故,将获赔至少10万元的意外保险。 根据《意见》,凡在广东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的施工企业,都应为施工现场作业和管理人员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优秀企业可享受保费下调优惠,而“劣迹”企业将提高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广东建设事故起数比去年上升33%,发生重大施工安全事故46起,死亡54人。 有关人士指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与广东目前正推行的公众责任险、雇主险一起,化解目前以行政手段“善后”等政府“埋单”的尴尬局面。《意见》出台后,拒不投保的企业,可能无法获得施工许可证。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李纪泽 通讯员省箭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