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规定避免闹剧重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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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06:54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连续报道《耍脱2001块两女生轮流作押》引起广大市民的关注。不少市民打进电话表达了对此事的看法。部分市民认为,如果游泳馆明知顾客是未成年人还销售那么多东西给他们,游泳馆应对此事负责。四川合泰律师事务所何佳林律师表示,此事与未成年人进网吧有相似之处,有关部门应针对这种现象出台具体规定,杜绝经营性娱乐场所给未成年人提供“异常服务”。
市民陈先生称,游泳馆看到这些孩子如此挥霍,就该引起警觉,而不该听之任之。如果游泳馆已经知道这些孩子是未成年人还卖烟酒给他们,那就更有问题了。陈女士则认为,孩子失踪那么多天,家长不该不知;在孩子犯错以后,家长没理由不为孩子还债。 何佳林律师认为,《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虽然规定了社会、家庭、学校有义务关心未成年人,但并没有操作性很强的规范。有关部门应出台相关规定,如“出示身份证”、“经营性娱乐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明显超过其年龄的异常消费和服务”等措施,确保未成年人的利益得到保护。 《耍脱2001块两女生轮流作押》追踪 记者刘诚实习生胡绳为您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