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捞钱五大“黄金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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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06:57 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近年来,被捉的“公仆”越来越多,“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也越来越大,贪官都利用什么时期非法积累巨额财产?专家调查发现,贪官捞钱主要在五大“黄金期”。 “黄金期”一:据检察日报报道,今年上半年,浙江省检察机关在所查的78件大要案
“黄金期”二:买官,作为一种利益的交换,已被不少人视为回报率最高的“投资”。被媒体称为“建国以来最大的卖官案”的主角马德,在先后担任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副市长、绥化地区行署专员、绥化地区地委书记、绥化市市委书记期间,利用提拔任用干部等职务便利,大肆卖官,疯狂敛财2385余万元,所涉及的领导干部达到260多人。 “黄金期”三:平常人家的婚丧嫁娶本是很正常的事情,某些贪官却利用这个时机大肆贪污。常德市原市委书记、纪委书记彭晋镛在其母的丧事中收受人情礼金20多万元。 “黄金期”四:借出国学习、培训、考察之名,行参观、游览甚至“开洋荤”等违法违纪活动之实,已经成为一种新的流行腐败方式。 深圳市原副市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炬担任深圳市国土局局长、副市长期间,利用出国考察、参加有关会议之机,先后收受他人礼金折合人民币10.7万元;收受他人贿送的金银珠宝首饰、纪念金币、名贵手表、摄像器材、高尔夫球具及名人字画等贵重礼品一大批。 “黄金期”五:有统计显示,伴随着日渐频繁的经营土地活动,全国每年国有土地收益流失达上百亿元。从沈阳“慕马大案”到厦门远华走私案,从胡长清到成克杰,这些违法乱纪者都利用土地征用、审批制度的漏洞获得了巨大利益。据法制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