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条细则规范北部新区“脸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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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07:11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记者王先敏实习生刘芳芳)今后的北部新区不仅是有大片森林的生态都市区,而且建筑物的外观还要体现规范和整洁。昨日,北部新区副主任陈乃文告诉记者,该区新出台的《城市管理暂行规定》和《景观控制导则》对此作了细致规定。 陈乃文介绍,在136.6平方公里的新区内,其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注重生态环境建设。目前,该区在中心地带预留了一大块空地,数十万株树将种植在这里,使其成为都市新区
与此同时,《城市管理暂行规定》和《景观控制导则》所列的60条规定要求:新区内的金开、金山、金海、金通等四条大道原则上不设置人行过街天桥,行人都从地下通道过街;金开、金山、金通等三条大道及两侧建筑不得设置广告,工业区和居住区建筑屋顶、行道树、路灯灯柱和人行天桥也禁止设置广告,新区内鼓励设置实物造型广告;建筑物的设计和建设应保持原有自然地形地貌,依山就势修建,主干道两侧还禁止修建住宅楼;建设的工厂都要开“后门”,进出货车都从该后门进出,避免在主干道上装卸货物和影响交通;新区还禁止门市等单位使用封闭式卷帘门,道路两侧建筑正立面不设外阳台和遮阳棚,避免悬挂的衣服成为“万国旗”。(来源:重庆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