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副检察长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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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07:34 潇湘晨报 | |||||||||
新华社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并于25日对重庆市检察院原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郭宝云(女)涉嫌受贿案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和贪污罪,两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财产15万元,所得赃款93.2万元予以追缴。 昆明中院经审理认定,郭宝云在担任重庆市江北区区长期间,利用其主管财政、税收工作的职务便利,出面与区财政局、税务局进行“协调”,为重庆三和车辆零部件制造厂谋
1997年4月7日,杨青川又非法获得利息差73.2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