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的啥费 城管自己说不清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07:52 重庆商报 | |||||||||
本报热线68595555报道(见习记者秦凌)“不缴纳费用,就别想摆摊。”渝中区解放西路某烟摊老板李女士(化名)向记者反映,25日,城管前来收费100元,称从本月开始每个临时摊位都要交,不交不行。 投诉:城管在乱收费
据李女士称,南纪门街道办事处城建城管科从这个月开始,向辖区内的所有临时摊位收取100元-150元的费用。给她开具的是面额为10元的“重庆市综合服务定额发票”10张,发票上却没有收款单位盖章。如果不交费用,就要没收摊位;确实有困难的摊主,可以到街道办开证明,少收点。 调查:是啥费说不清 记者前往调查,找到了南纪门街道办事处城建城管科赵科长。 记者问收费有没有依据,赵科长称:根据区府的要求,对辖区内的临时摊位进行管理,可以收取适当费用。我们辖区共有107个临时摊位,所收费用全部上交给区财政。 记者提出看一下相关文件,赵称他这里没有,“区城管办也知道这个事情。辖区设置多少个摊位,都是由区城管指定,然后由下面的居委会推荐。”每个摊位面积1-2平方米,每个烟摊设置一把伞。设置这些临时摊位的目的是为解决辖区内的困难户就业。 但对于收费的名目,赵科长却答不上来,只是再三称“只是为了规范管理,适当收取点费用。” 说法:没有这项收费 记者随后采访了有关部门。南纪门街道办事处办公室一工作人员称,他们不知道城管收费的事。 渝中区城管办人士称,除对乱摆乱放的给予一定罚款外,城管收取费用是从来都不允许的。 南纪门城管说:“我们知道这事,这不可能。” 渝中区政府办公室称,他们没有发文规定收取这项费用。 市民李女士报料/奖励80元(来源:重庆商报) | |||||||||